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指出,残疾人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家颁布了保障残疾人的法律,各级政府成立了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并实施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工作计划,残疾人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我国政府和残疾人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残疾人事务,在国际人权和社会发展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2008年将在北京举行残奥会,不仅体现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果,也将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现代文明的残疾人观逐渐形成,社会越来越意识到:残疾人,与其他人一样,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他们同样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离不开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残疾人权益保障中心才面向全国开展征文活动,希望通过这次征文活动,不仅体现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而且激发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促进现代文明的残疾人观的普及与发展,为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本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征文活动得到了社会上的积极支持与热心参与,征文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征文中,既有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具体问题的探索与思考(如吕明晓的《从雪中走盲道看无障碍供给模式》、胡杰的《地震致残人员的社会救济探讨》),又有关于对残疾人自强不息的讴歌与赞扬(如应小青的《借你耳朵听世界》、刘妍云的《儿子,妈妈永远扛者你的痛》、陶辉纳的《修理自行车的陈师傅》)。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
在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黎建飞教授的指导下,经过严格、公正的评选,共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三名,具体结果如下:
一等奖:吕明晓:《从雪中走盲道看无障碍供给模式》,浙江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等奖:陈少毅:《树立对待“聋”的正确态度》,西安市第二聋哑学校;应小青:《借你耳朵听世界》,上海捷开通讯有限公司。
三等奖:胡杰:《地震致残人员的社会救济探讨》,西南政法大学;刘妍云:《儿子,妈妈永远扛者你的痛》,枣矿集团;陶辉纳:《修理自行车的陈师傅》,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王庄小学。
优秀奖:钟惠:《钟情艺术,丰富人生——记琼海残疾女孩马萍珠个人画展在海口展出》,琼海市作家协会;单克锋:《笑对人生》,江苏徐州,自由撰稿人;冯海彬:《折翅的青春》,中央民族大学。
我们衷心向以上获奖人员表示祝贺!并请继续关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相关活动!
本次活动得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团委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供稿)
编辑:沙冰
关于中国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