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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泗水:法律援助情注弱势群体

2008年10月07日 来源:济宁日报

山东省泗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弱势群体提供热情的法律服务,帮助解决“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等问题,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承办援助案件62件,其中民事50件、刑事案件12件,代写法律文书200件,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咨询法律300余人次,为当事人免除各种诉讼费用近10万元,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加强法援规范化建设,扩大援助对象和范围。 该县以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为依托,设立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增设援助工作站3个,在村设立援助联络室,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律师所、公证处、基层工作站为基础,以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目前,全县从事法律援助人员59人,联络员498人。通过完善法律援助网络,确保了为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有效的法律服务,确保司法公正。

加强部门协调。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单位联系、协调,建立工作衔接机制,为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维权开通“绿色通道”,共同为更多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同时,严格把好“三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严把“入口关”,坚持由县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督查法律援助案件;严把“督查关”,县司法局分管领导每季度定期到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指导督促援助案件的办理,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当事人投诉案件实行个案指导、督办,案件质量实行普查制,对不合格案件不予兑现办案补贴;严把“社会监督关”,实行回访受援人制度,并向社会共识法律援助条件、范围和援助人员执业纪律、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法援机构还多次举办援助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展法律送温暖、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做到法援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弱势群体维护自身权益撑起了一片蓝天。

编辑: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