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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视力及肢残康复项目纳入残疾人资助保障范围

2018年08月31日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 28日,广州市举行第二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记者获悉,由市残联牵头制定的《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完成制定工作,广州将建立专家库,引入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专家。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将于今年出台。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专家库应包括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专家。“我们希望残疾孩子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专家介入,如出生后有医疗、康复、社工专家介入,上学时有教育专家介入等。”该负责人称。

此外,《关于印发推进广州市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残疾人康复资助保障范围工作和残疾人签约家庭医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出台,该政策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将新增“广州市医疗康复项目康复资助定点机构”并扩大资助对象范围。

《通知》规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将广州市天河区中医院和本市144个试行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定为“广州市医疗康复项目康复资助定点机构”。

本市户籍中纳入医疗康复项目资助范围的对象

1. 15~17周岁持有残疾类别为“智力残疾”《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 15~17周岁持有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证明其患有孤独症的残疾障碍者。

3. 0~14周岁持有残疾类别为“视力残疾”《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或持有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的低视力残疾障碍者。

4. 符合《广州市残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2016〕11号)中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项目资助条件的持有残疾类别为“肢体残疾”《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接受36个月的康复资助后,如再次发生中风、截瘫、骨关节疾病、外伤和进行残疾矫治手术情况,有康复需求的,提供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医疗诊断证明,可以再次申请医疗康复资助,资助期限为36个月。

纳入残疾人康复资助保障范围

1.新增低视力医疗康复和肢体残疾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广州市纳入残疾人康复资助保障范围医疗康复项目目录》。

2.把广州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残疾人康复资助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在“广州市医疗康复项目康复资助定点机构”可以获得广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精准康复服务包)资助,资助上限为1700元/人/月,资助资金当月使用,不累计、不滚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服务内容包括评估与转介、制定个性化康复方案、门诊预约或协助转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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