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11月12日,接到交警的处罚通知后,残疾司机王师傅,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后悔不已,“驾照被扣,我这未来6个月的生活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说。
11月11日23时,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在天津南路查处酒驾过程中,拦下了王师傅的车,经查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63毫克,属于饮酒驾驶。特勤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马力伟说:“车停后,我们让他下车时才发现他是残疾人,而且驾驶的车辆也属于残疾人专用车,进行酒精检测后,让他打电话找朋友把车开走,并到我们大队接受处理。”
11月12日下午,记者在特勤大队见到了坐在轮椅上的王师傅(如上图),“我昨天中午和朋友在石河子大厦吃饭的时候喝了些酒,喝完以后我在车上睡了一觉,睡醒后都晚上10点多了,我准备开车回阜康的时候在天津南路遇到了交警。”
王师傅告诉记者,他是阜康人,在村里开了一家小商店,由于截瘫,双腿无法行走,除了轮椅外,那辆车基本上就是他的代步工具,而且平时给商店补货也是靠那辆车在乌鲁木齐和阜康之间往返。
马力伟告诉记者,交警调查了解到,王师傅是低保户,所以出于人性化管理,经大队协商研究决定对其进行下限处理。按相关规定,王师傅酒后驾驶的行为应计12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现在,对他的处理是计12分,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6个月后他去车管所重新进行科目一的考试就可以拿回驾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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