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府日前出台《石家庄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规划》提出,为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市、县匹配资金要考虑物价上涨因素,适当提高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贫困残疾人新居搬迁配备必需的生活设施和无障碍设施。
农村新民居建设中将照顾残疾人。新民居建设和改造,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在土地置换、资金筹集、房屋选择、搬迁时间、无障碍建设、生活服务等方面,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对暂未搬迁的残疾人危房要及时修缮,确保居住安全。在城市住房建设中要照顾残疾人。在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分配中,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
开展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
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参加全省无障碍建设县(市)、区创建工作,省会将开展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助。残联所属残疾人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达到100%。 省会将把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小城镇、农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通运输、航空、铁路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要配置无障碍设备,公共停车区、住宅小区停车场优先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广泛进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1000户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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