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下午从安徽省残联获悉,《2014年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实施办法》正式出炉,2014年,我省城乡二级以上(含二级)贫困残疾人每人每年按800元的标准救助;城乡三级贫困残疾人每人每年按400元的标准救助。
安徽商报 合肥网讯 记者今天下午从安徽省残联获悉,《2014年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实施办法》正式出炉,2014年,我省城乡二级以上(含二级)贫困残疾人每人每年按800元的标准救助;城乡三级贫困残疾人每人每年按400元的标准救助。
该办法规定的贫困残疾人,是指我省范围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残疾人。申请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的对象须填写《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供居民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必须是二代证)、《最低生活保障证》,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记者 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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