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中最困难的特殊群体,尤其是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差,是社会上最需要帮助的人。据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相关单位重度残疾人生活状查数据显示,重度残疾人的平均寿命只有57.3岁,而正常人的平均寿命是73岁。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将重度残疾人领取养老金年龄提前5年至55岁,从而使大部分重度残疾人在有生之年能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特殊关爱前,烟台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约有5900人。经测算,全市每年需增发养老金补贴531万元。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执行现有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55周岁的计发系数为170,56周岁的计发系数为164,57周岁的计发系数为158,58周岁的计发系数为152,59周岁的计发系数为145。
乡镇(街道)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乡镇(街道)残联于每月20日前将符合提前领取条件的人员花名册,连同《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等材料报县市区残联。县市区残联对申请人身份进行确认,并于每月30日前送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从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残联将建立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养老金工作年报制度,对重度残疾人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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